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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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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6-01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处于受理阶段;

 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

 诉讼涉及破产债权189,489,419.4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诉讼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起诉、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与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南置业”)先后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其提供世博花园1期(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2期(镇海大道北侧1号地块)项目主体工程建造施工服务。因债务纠纷,经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南置业破产清算,并指定“世博花园”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已就世博花园1期、2期项目申报了债权(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009、2015-012公告)。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秦春艳,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2016)浙0211民初0034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本公司于2012年与南南置业先后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其提供世博花园1期(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2期(镇海大道北侧1号地块)项目主体工程建造施工服务。因南南置业资金紧张,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至今仅支付工程款148,480,000元(1、2号地块合计),并一度导致工程停工。

 2014年12月9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南南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世博花园”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本公司按相关要求申报了债权。

 鉴于南南置业请求本公司继续履行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导致该地块2014年12月9日前已完工部分25%的工程款之债务需分别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保修金返还条件成就后方才产生,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该部分债务应属于共益债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本公司对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破产债权189,489,419.43元,其中工程款146,516,204.25元(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2014年12月9日前已完工部分75%的工程款19,047,011.25元,镇海大道北侧1号地块2014年12月9日前已完工部分工程款127,469,193元)、利息10,645,419.60元、损失32,327,795.58元;2、确认本公司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1号地块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确认因南南置业请求本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产生的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2014年12月9日前已完工部分25%的工程款31,386,531.75元为共益债务。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了本公司的起诉申请,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估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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