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91,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2月3日顺利结束募集,且认购申请规模于2016年2月3日达到该份额的募集规模上限。根据《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认购期内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按照“末日(T日)比例配售”的原则对最后一个认购日(即2016年2月3日)认购的本基金份额的有效认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

 末日(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部分确认的比例=(募集规模上限-募集首日起至 T-1 日认购金额) / T 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 T 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T 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T 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T日本基金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81.248367%。

 因认购末日本基金发生比例确认,因此对投资本基金的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不受认购最低限额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采用截尾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对于投资者未被确认的认购申请金额,按相关规定将于2016年2月5日自基金募集账户划出,请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