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2月5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2.28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认购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标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后作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乙方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甲方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将于甲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发行批文,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向甲方出具正式的《认购金额确认书》,明确认购的具体金额。
(三)认购金额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向其发行的标的股份,并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在收到甲方及承销机构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限售期
在本次发行完毕后,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
2、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足额缴款义务,则每日按未缴纳股权认购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延期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则视为放弃缴纳,乙方应按应缴纳股权认购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认购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事项;
2、认购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事项;
3、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4、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日(星期一)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日(星期一)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同意公司参与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长园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
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认购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认购事宜存在变动或者不能实施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长园集团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向其主要股东公司发出了股份认购邀约书,邀请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范围内。
2、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定价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谨慎性考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3.68%,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3、证券代码:600525
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高科技1号厂房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6、法定代表人:许晓文
7、注册资本:109,169.846万元
8、主营业务:高分子功能材料(按深环批[2007]102457执行)、电力电缆附件(按深环批[2004]11570 执行)、通讯电缆附件(按深南环批[2008]51987 执行)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热收缩材料的安装施工业务;塑胶母料的购销、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的购销。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安第2000-053 号执行);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9、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
10、财务数据:
长园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长园集团系公司相关行业优秀企业,本次对外投资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或者不能实施的可能性。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未来对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长园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长园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参与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参与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参与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我们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参与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0),定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28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0%)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授权委托书》相应进行修订。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补充修改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见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017),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定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2016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发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
6、出席对象 :
(1)截至2016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在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的范围内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3、《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201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2-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2月2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0
2、投票简称:沃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沃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2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2016年1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稿)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