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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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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6-010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组方案后,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8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需待取得交易所审核结果后进行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所正在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待公司取得交易所事后审查意见并完成相关工作后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本次重组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商务部对本次重组的反垄断审查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对本次重组的反垄断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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