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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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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在会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的公司债券,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后,一次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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