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6年2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2月3日,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文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地产有限公司申请3.6亿元开发贷款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中交·漫山”项目的开发,为保障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嘉润公司向建设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申请人民币3.6亿元的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次开发贷以嘉润公司下列土地及在建工程作抵押: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A84-9/04地、A84-1/03地(权属证书编号为106D房地证2014字第00522号、00523号)。
公司预计上述开发贷资金到账后公司当年新增借款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由于上述开发贷资金到账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新增借款到账情况,按照《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新增借款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