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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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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6-00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通知,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的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港,证券代码:002040)已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9月30日、10月14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038)。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于2015年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043、044、045、046)。

 2015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年12月2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1月27日复牌。于2015年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2016年1月7日、1月14日、1月2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053、055、056、2016-001、002、003)。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27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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