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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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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到期终止的公告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于2008年2月4日成立,根据其《产品说明书》第15章第4条规定,“本产品保险期间为5年,原保险责任将于2013年2月4日期满”,该条款同时规定“保险期满后,由本公司拟定保险续保方案,报经中国保监会同意后执行”。据此条款,我公司曾拟定保险续保方案,并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产险[2012]782号文件批复同意,在原保险期限届满后续期三年,续期后本产品保险责任于2016年2月4日期满。

 鉴于此,本产品于2016年2月4日存续期满并终止,持有本产品的客户不需进行任何操作,保险责任将自动终止。本产品将于2016年2月5日起进入清算期,我公司将按照《产品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履行产品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客户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property.pingan.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1)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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