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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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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轨道交通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共收到三份轨道交通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各类风机及消音器采购项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493.722万元;

 2、公司收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绕城高速站至机场站段)及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948.815万元;

 3、公司收到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三期、世博园专线工程可逆转高温轴流风机、单向运转耐高温轴流风机项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53.972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中标“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各类风机及消音器采购项目”,该项目为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该项目是公司首次进入新疆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对公司开拓新疆市场,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以上签约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7,296.509万元,约占2014年风机业务收入的17.69%,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中标风险提示

 由于涉及项目工期较长、工程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政策、气候、外界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未来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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