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通知,荣盛控股于2016年1月29日至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荣盛控股于2016年1月29日至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600,000股,均价为6.8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48%。
本次增持前,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80,000,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74%。荣盛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一致行动人耿建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5773%;
本次增持后,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87,600,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121%。荣盛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荣盛建设、一致行动人耿建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7521%。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真分析,荣盛控股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6年1月29日起)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荣盛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荣盛建设、一致行动人耿建明先生承诺:在荣盛控股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将继续关注荣盛控股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荣盛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