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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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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2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5年7月8 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5 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 年 11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及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查证,并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及修订《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列文件。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申请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以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2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年2月16 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22日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查证,并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及修订《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列文件。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因相关数据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查证,《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将根据交易所同意后的回复进行修订,根据目前相关情况,公司预计不能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待公司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列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给投资者及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全力加快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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