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1月2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的承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6年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工商登记的总股本为601,041,622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6,666,667股(含66,666,667股),假设本次发行66,666,667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667,708,289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0,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4、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50%。假设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增长率均为业绩预测的中位数35%,则2015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11.26万元。同时,假设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2015年持平、上涨5%、上涨10%;

 5、测算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2016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7、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情况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数据为根据相关假设条件计算所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根据上述测算,在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1、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面对新的市场竞争格局,引领行业发展

 互联网对实物商品生产、交易、流通领域的重塑已基本完成,随着互联网终端设备的普及,移动互联网对服务领域的渗透正逐步深化,从交流工具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社交、商务沟通以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停车及社区服务由于连接巨量用户,不仅吸引行业内企业继续深耕该领域,还吸引众多互联网企业跨界涉入该领域,加剧竞争,冲击传统经营模式。而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服务好客户、深化与客户合作始终是经营发展之本。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公司立足于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通过成就客户来成就自己的理念,通过全面推广“智能终端+互联网”战略,将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设施、项目、人员连接入网到统一的智能管理平台,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实现集中管控、降本增效、堵漏增收,并实现与业主的及时、良性互动,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以帮助客户提升物业管理能力,打造物业内部及周边资源经营能力,进而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及物业价值。物业管理方和业主、用户的诉求得到满足,公司即通过成就客户、成就用户不断提高客户、用户对公司产品、服务的认可,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

 (2)发挥公司在停车场及社区入口的卡位优势,释放资源价值

 停车与车主的生活息息相关,停车难问题也是包括车主在内的众多参与主体的一大痛点。公司发挥停车场入口优势,通过提升停车体验,能够吸引用户流量并保持较高的用户粘性,为进入停车延伸的广泛服务领域奠定基础,并通过停车入口收集和分析车主用车数据,未来数据经营和应用创新空间广阔。此外,停车天然需要支付,能够培养车主在线支付习惯,构建支付与应用的生态闭环。

 社区与人们衣食住行最为接近,是业主日常生活重要的社交平台和信息平台,占据了业主生活中大量的时间,是互联网连接日常生活的最佳入口。公司以社区门禁作为切入点,占据智慧社区入口,利用社区门禁应用高频且刚性的特点,形成强大的用户粘度,在此基础上接入社区运营服务商,对接物业管理方和用户资源,使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价值增值。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大量资金

 公司自2011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到目前为止未进行过股权融资,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较强,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战略升级的推进,在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开展对外股权收购及与第三方资源战略合作等方面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步加大,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将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实现战略目标。

 (2)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

 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58.81万元、-3,716.97万元、-1,354.26万元和-36,818.68万元。由于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最近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大,2015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9,657.92万元。在没有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公司仅靠自身的利润留存难以维持高速发展。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还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能够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增强资本实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推动捷慧通智能管理平台扩大覆盖面,不仅可以实现出入口设备的统一联网,还可将物业管理公司其它智能化设备如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楼宇对讲等也纳入该平台,从而构建大规模、全系统的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同时,平台还可以实现与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人事、ERP等系统的对接,实现各物业项目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效率,并减少偷漏、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基于该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实时了解各区域设备的运转状态及经营数据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对各设备维护更新,充分保障设备的有效、持续运行;可以及时跟进业主服务需求并有效互动,提高服务效率和业主满意度;还可以通过该平台构建社区生活服务圈,提升住户体验和物业服务水平,形成物业、住户、合作商户三者“共赢”的局面,增加收入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切实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增效增收并提高其物业服务能力,将推动现有物业管理公司客户在其服务范围内全面推广公司智能终端设备,并吸引更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设备改造联网,进而拉动智能终端设备的销售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智能终端设备与智能管理平台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公司将从智能终端设备提供商转为“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进而抢占行业制高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类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产品,其主要功能是应用现代电子、控制及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对数据、图像等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统计、分析,在出入口实现对人、车和物等目标的进、出进行权限、身份识别、收费、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的控制与管理。作为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公司自2011年以来,在行业内率先实施移动互联网战略升级:2013年1月,公司从NO.1战略向ONLY.1战略转型,将主营业务聚焦于住宅、物业、商业楼宇三大主要细分行业的客户,推出具有针对性、定制化的智慧社区、智慧商业整体解决方案;2015年开始,公司实施B2B2C战略,在基于通过智能管理平台实现智能终端产品联网的基础上,针对C端用户推出了包括手机APP、服务号等在内的移动端应用产品,使公司从传统的智能终端产品销售业务向“智能终端+互联网”升级。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智能终端市场占有率,增加终端用户数量,促进建设以捷慧通智能管理平台、捷顺通支付清算系统、移动应用(捷生活APP、捷停车APP、服务号等)为基础的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吸引合作商户、合作运营企业接入,扩大应用范围、增加应用领域、优化应用体验,不断丰富以捷顺通为主、其他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支付宝、城市通、移动运营商)为辅的新型线上、线下支付业务生态链;有助于公司构建入口、应用、支付的完整生态闭环,完成主营业务从设备销售向智慧停车、智慧社区建设及“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战略升级,实现成为“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平台运营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的研发团队由超过300人的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等学历的高级人才组成,具有丰富的行业研发经验并不断致力于不断创新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的更新和技术的进步一直走在行业前列。

 公司从事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二十多年,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1,000多名终端销售及服务人员分布在全国各地。除深圳总部外,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成都、重庆、西安、厦门等城市以及广东的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汕头、中山、惠州等城市共设立了16家分公司或技术服务中心为公司产品的直接销售提供支持,并在全国有100多家经销商,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型城市,为智能终端联网推进提供了有效的执行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是智慧停车行业的开创者,产品的更新和技术的进步一直走在行业前列,拥有300多名具有丰富行业开发经验的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公司一贯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使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领先、品质高等特点,在国内行业中研发技术居领先水平。近年来,公司技术研发在多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在智能终端方面,公司不断强化包括智能视频识别技术、RFID识别技术、室内定位技术在内的诸多新技术的研发及在本行业内的应用,推出了全新的C系列、H系列智能终端停车场系统及车位引导系统,并成功研发了license及密钥管理体系,能实现公司终端产品的远程认证和维护,为公司后续终端软件正版管理及远程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子公司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牌照,建立了公司自有的第三方支付及清分结算系统。在平台及移动端,公司实施了捷慧通智能管理平台的建设,推出了全新的“捷生活”APP、“捷停车”APP并不断升级,构建了线下线上一体化的生态环境。

 3、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十几年的智能一卡通设备销售服务的沉淀,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技术优势和营销能力,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与第三方合作,跨界融合优质第三方资源,公司卡位优势和入口价值明显。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线下B端客户和C端用户是价值资源,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础。经过十几年的服务沉淀,智能一卡通设备广泛应用于住宅小区、商业大厦、写字楼、机场、酒店等场所,公司在国内特别是一二线城市的已经积累了十多万的客户和数千万终端用户资源,同时公司每年实施超过8,000个项目,新增500多万终端用户。公司产品市占率一直领先于同行,万科、中海、招商、碧桂园、融创等全国性布局的地产或物业龙头公司均是公司的战略合作客户,丰富的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在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领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实施当年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在抵销本项目影响后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将面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因此,公司拟通过积极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加强推进“智能终端+互联网”战略升级、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类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品牌经营,已成为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内的知名品牌。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176.30万元、46,100.14万元、54,862.32万元和37,882.86万元,2013年至2015年1-9月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96%、19.01%和15.09%,长期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业务的开展受到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房地产产业政策等政策的影响。目前,国民经济稳步增长,房地产市场和汽车市场持续发展,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化解房地产库存作为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任务之一,相关利好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良好预期。未来如果房地产投资规模下降,或城市汽车保有量不达预期,将对公司推广销售智能终端设备及智能管理系统等相关产品造成不利影响。

 面对以上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持续发展智能终端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智能终端是公司当前的主要产品,公司的战略升级依赖于智能终端的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对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投入,在深入了解、挖掘客户需求的同时,通过在感知、识别、定位、分析、产品学习能力、信息传输、移动端应用等领域的新技术研发、应用、升级,全方位提升公司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加快推进“智能终端+互联网”战略升级

 公司将持续加大智能终端设备的技术研发工作,加快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公司终端产品的竞争力,全面对接、配合公司的智慧社区、智慧商区建设;完善B2B2C的业务模式,使公司业务从传统的智能终端销售向“智能终端+互联网”升级。打造和完善智慧停车和智慧社区领域包括前端感知、信息采集、运营平台、线上线下支付系统、移动端应用在内的完整生态系统,降低下游行业周期性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预算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及提升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运营水平及效率。

 同时,公司将依托正在实施的供应链管理系统(SRM),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有效提升公司在采购供应链管理、分销物流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

 2、加快募集资金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战略升级计划,实施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业务建设,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开拓业务布局,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是以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为基础,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与科学严格的论证后慎重选择的。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业务战略升级,提升品牌推广能力和研发实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能力,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提高未来年度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对于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了规范,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途径,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同时,公司已制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6年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7日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5:00至2016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19日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6年2月19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49 传真:0755-831123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联系邮箱:stock@jieshun.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

 邮政编码:518049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9。

 2.投票简称:“捷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捷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___月___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