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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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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监管转型 提升执法效能
证监会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本报记者 王小伟

 □本报记者 王小伟

 

 2015年以来,证监会稽查执法系统围绕证监会“聚焦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能”的年度中心目标,立足市场改革发展全局,动态调整打击重点,快速查处各类型大案要案。中国证券报记者最新获悉,截至12月31日,证监会累计对767个机构和个人做出公开处理,同比增长1倍以上,涉及罚没款金额达54亿元,相当于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

 业内人士认为,2015年证监会稽查执法系统案件查办数量、效率及处罚力度均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基本实现了打击“全覆盖”;从实践来看,执法力度空前,执法效果明显,“深化监管转型”及“提升执法效能”已经成为证监会依法治市的两大核心关键词。

 相关人士透露,2016年随着监管转型的持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出,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证监会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始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为证监会各项重点任务保驾护航。

 执法高压持续 办理效率提升

 2015年,围绕稽查执法这一基本职责与核心工作,证监会以监管转型为引领,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重点,以“2015证监法网”行动为抓手,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高频率、高强度持续分类分批打击典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稽查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较大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市场效果。

 2015年,稽查执法部门的案件查处数量大幅增长,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明显增加,执法高压态势有增无减。去年12个月内,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732件,较上年增长明显,新增立案案件共计345件,同比增长68%;新增涉外案件139起,同比增长28%;办结立案案件334件,同比增长54%。累计对288名涉嫌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共计37.51亿元,金额为历年之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5件,通报犯罪线索50余起。移交处罚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

 如果罚没力度的明显增长表明了震慑效应,那么案件办理周期的大幅缩短则彰显了效率的提升。以办结的立案案件为例,平均办理周期不足百日,较2014年同期缩短32%。尤其在“证监法网”第七批针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操纵市场的案件,取得了“当月部署,当月完成,部分案件当月移送处罚”的成果,平均办理周期不足一月,这对于办理人员相对紧缺的稽查执法力量来说,较为难得。

 新型案件涌现 实现打击全覆盖

 从已公布的相关案件来看,涉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个板块,既有证券市场的案件,也有期货市场的案件。案件的涉嫌违法行为类型广泛,既有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信息欺诈行为,也有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既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违反经营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也有中介机构违反勤勉义务的执业违法行为;既有传统典型的证券期货欺诈行为,也有利用市场业务创新的新型违法行为。

 相关人士介绍,从传统案件类型看,2015年1-12月,证监会继续对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保持高压态势,立案调查共计85起,对超比例持股立案调查53起,案件数量维持高位。(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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