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6-003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01月18日发出,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16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4.35%,贷款期限为2016年02月15日起至2016年08月14日止,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6-004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3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2016年02月15日起至2016年08月14日止
●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4.35%
●担保情况:无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向江南德瑞斯提供贷款人民币16000万元,贷款用途为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01月29日与中船财务、江南德瑞斯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为2016年02月15日起至2016年08月14日止;贷款利率为4.35%;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的部分闲置资金。因该贷款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但鉴于中船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向中船财务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超过300万元。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委托中船财务向江南德瑞斯提供贷款人民币16000万元,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为此,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了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同意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江南德瑞斯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映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如皋市,主要经营范围:船用设备制造与销售;钢结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3年-2015年,其主要销售产品为船用舱口盖,销售收入分别为20956.45万元、27537.22万元、33612.82万元,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96%、99%、99%。
截止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德瑞斯总资产55288.16万元,净资产12816.9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850.28万元,净利润291.22万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江南德瑞斯总资产57753.80万元,净资产12922.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972.31万元,净利润105.22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控股子公司,能够帮助江南德瑞斯稳定生产、经营,同时可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系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委托贷款,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0元,逾期委托贷款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