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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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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30万股,行权人员59人;

 ●本次行权股份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30万股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2月5日;

 ●本次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王凯、周永洪、吴晓琳、王清若、王桂菊、罗宇辉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股份将按照规定锁定六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全部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同意激励对象在本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内行权。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暨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的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说明( 单位:万股)

 ■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本次行权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5年2月5日,激励对象王凯、周永洪、吴晓琳、王清若、王桂菊、罗宇辉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第四个行权期股份的持股锁定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获股份将按照规定锁定六个月。

 3、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本次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于2015年12月23日向行权资金账户足额缴纳了10,690,122元行权资金。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行权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 ]001305号验资报告。审验意见为:(一)、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金证股份己收到王凯、周永洪、吴晓琳、王清若、王桂菊、罗宇辉等59名激励对象出资款人民币10,690,12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3,000元,余额合计人民币6,187,122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二)金证股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中65.55万股,系王凯、周永洪、吴晓琳、王清若、王桂菊、罗宇辉等6名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需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二、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

 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备查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行权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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