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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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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9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收到股东罗平和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明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况

 1、增持人:罗平、江明投资

 2、增持金额:罗平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江明投资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

 3、增持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5、增持期限:罗平自2015年11月18日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江明投资自2015年11月19日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

 二、增持人承诺

 1、罗平承诺:自2015年11月18日减持万润科技股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自前述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2、江明投资承诺:自2015年11月19日减持万润科技股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自前述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罗平及江明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润科技,证券代码:002654,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6年1月29日、2月1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的其他公告,公司拟作价4.15亿元向苏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拟作价3.24亿元向廖锦添、方敏、马瑞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45亿元。2016年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5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先生提议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经过半数的5名董事会成员讨论,一致同意李志江先生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志江、罗明、郝军及刘平还进一步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股东罗平和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及前述股东已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已于2016年1月26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0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79%。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情形。

 6、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9、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在2015年11月25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部分详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披露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虽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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