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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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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13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接到通知如下:

 关于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集团”)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浙甬商初字第7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浙甬执民字第28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143075)持有的本公司的4,900万股(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冻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出具了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017号)。

 截至本公告日,九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508,343股,通过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上持有公司股份1,359,506股,合计持有54,867,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累计被冻结53,508,343股,占公司总股本15.69%。

 九川集团就此事致函公司,现说明如下:

 “我司与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现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依据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法院“(2014)浙甬商初字第72号”《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申请轮候冻结我司持有的贵司股票。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甬执民字第28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我司持有的贵司无限售流通股49000000股,冻结期限为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三年。

 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已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经人民法院冻结我司持有的贵司股份4247317股;截止2016年1月29日,我司尚未支付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7035422元及相应利息。

 我司认为,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通过冻结我司持有的贵司股份400余万股,完全可以充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我司将尽快与人民法院、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解除本次股份轮候冻结,并解决与宁波正业典当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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