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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锆业”)于近日接到股东陈潮钿先生的通知,获悉陈潮钿先生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陈潮钿先生于2014年12月16日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高管锁定股 11,7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11,235,000 股(共计22,9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55%)。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陈潮钿先生质押给兴业证券的11,750,000高管锁定股和11,235,000无限售流通股相应增加至17,625,000高管锁定股和16,852,500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4,47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55%),上述股份已于近期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
2、股东股份继续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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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潮钿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7%。其中本次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股份为34,4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本次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后,陈潮钿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7,4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7%,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