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集团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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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董事张立群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贾玉霞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时军先生、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副总经理尹燕秋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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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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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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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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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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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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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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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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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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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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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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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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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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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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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3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3,关联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