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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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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000万元至5500万元之间。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94.99万元。

 2、每股收益:-0.1139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预计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

 1、 本年通过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而上年没有类似收益。

 2、 本年公司收到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的扶持奖励,以及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给予的落户奖励,上年同期无此类补助。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3号公告。)

 二、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华晨租赁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4号公告。)

 三、 关于华晨租赁向陆金申华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5号公告。)

 四、 关于向东昌汽投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6号公告。)

 五、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的临2016-07号公告。)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人民币)。

 2、发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产品。

 3、发行期限:单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单笔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产品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4、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二)授权事宜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产品、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债务融资产品注册、上市等手续。

 3、签署、修改、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华晨租赁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201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人民币27,200万元。

 加上公司对华晨租赁存续中的融资担保余额12,800万元,公司2016年度为华晨租赁提供的综合担保计划为40,000万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批准对华晨租赁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担保计划于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对在2016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均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868号4幢118室

 法定代表人:沈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

 股权结构: 申华控股持有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华晨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610.96万元,负债总额为50,505.75万元,净资产为3,105.21万元,营业收入为3,646.09万元,净利润为-5,130.1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华晨租赁担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计划内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至2015年11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6,809.7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77,621.65万元,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119,188.55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租赁向陆金申华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拟以汽车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公司参股企业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为1.1亿元,该笔融资将在2016年内依据业务推进分步实施。

 2、 华晨租赁曾于2015年12月,以汽车售后回租的方式向陆金申华融资8500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拟与公司参股企业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陆金申华”)开展合作,以汽车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为1.1亿元,该笔融资将在2016年内依据业务推进分步实施。

 2、鉴于公司董事汤琪先生同时担任陆金申华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琪在董事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3、 2015年12月,华晨租赁曾向陆金申华融资8500万元,加上本次申请的融资金额1.1亿元,在连续12个月内,华晨租赁与陆金申华累计交易金额为1.95亿元,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公司方: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868号4幢118室

 法定代表人:沈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

 股权结构: 申华控股持有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华晨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610.96万元,负债总额为50,505.75万元,净资产为3,105.21万元,营业收入为3,646.09万元,净利润为-5,130.17万元。

 关联方: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贸区罗山路1502弄14号401-12室

 法定代表人:汤琪

 注册资本:2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产出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 申华控股持有45%股权,Sun Hung Kai Venture Capital Limited持有30%股权,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陆金申华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607.58万元,净资产为15,010.68万元,营业收入为72.65万元,净利润为10.68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晨租赁持有的中华等品牌汽车,华晨租赁对前述汽车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四、 融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回租租赁合同及回租购买合同尚未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出租人(即买方):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即卖方):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总计1.1亿元,在2016年内依据业务推进分步实施。

 5、租赁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6、利率:参照银行基准利率制定,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加快提升公司汽车租赁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六、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1名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回避表决董事以外的其余董事全票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正、公平;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0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东昌汽投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为联营企业上海东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652亿元。

 4、 公司曾于2015年12月对联营企业上海东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8386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联营企业上海东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昌汽投”)拟向建设银行闸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期限2年。公司作为持有东昌汽投22.1%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652亿元。

 2、鉴于公司董事翟锋先生同时担任东昌汽投董事,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翟锋先生应回避表决。

 3、公司曾于2015年12月对东昌汽投增资8386万元。根据《上市规则》,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东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069号1幢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建祖

 经营范围:对汽车产业、高新技术、工业、农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汽车检测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

 股权情况:东昌投资、东昌广告及申华控股分别持有东昌汽投54.16%、23.74%及22.1%的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9月末,东昌汽投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3,984.88万元,负债总额为453,663.58万元,净资产为70,321.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此次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1名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回避表决董事以外的其余董事全票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主体为公司联营企业,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东昌汽投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至2015年11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6,809.7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77,621.65万元,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119,188.55万元。

 七、 备查文件: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6日

 至2016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汤琪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5日(星期五)09:00—16:0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唯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七、 会议咨询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传真:(021)63372870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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