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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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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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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不分配不转增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8月份之前,公司主要资产为23万吨PVC和8万吨氯碱生产装置,及续建40万吨PVC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在冀中能源的支持下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PVC相关资产、负债及沧骅储运100%股权出售给冀中能源,出售后,公司的主要业务由PVC及甲醇生产、销售变更为甲醇生产、销售。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拥有4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是:从事甲醇生产的金牛旭阳,从事物流贸易的金牛物流以及从事酒店租赁业务的华南沧化和从事劳务服务的劳动服务公司。目前,金牛旭阳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金牛旭阳主要从事甲醇生产销售,产能为20万吨/年。下游经销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醋酸、二甲醚企业。2015年,随着国际市场供应的恢复以及国内甲醇大规模集中投产,供应快速增长下甲醇市场供应过剩格局突显,。年初在原油暴跌背景下,烯烃厂家利润缩减,开工推迟,采购减少,传统下游甲醛、二甲醚行情低迷,厂家“高库存”局面仍存,甲醇价格创历年新低。2015年,金牛旭阳实现净利润为1,85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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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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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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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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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20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11月30日、12月4日、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等公告。冀中能源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所持公司2.04亿股股份以5.98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6年1月15日,2.04亿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已经办理完毕。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2.0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29.9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冀中能源持有公司177,262,977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6.0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于冀中能源集团是冀中能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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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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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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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0,002.61万元,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44.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531.86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揭阳华南沧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沧州金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变化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6-008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印朝先生、葛汝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绍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84,988,972.9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855,318,619.31元。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00,026,066.11元,营业成本548,221,710.59元,营业利润318,935,638.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449,588.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2,251,181.2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46,526.63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977,526.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449,588.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7,370,570.29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2,920,982.07元。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1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关联董事李绍斌先生、杨印朝先生、郑温雅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进行确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公司股票已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如果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股票简称将从“*ST 金化”变更为“金牛化工”,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将从5%变为10%,股票代码(600722)不变。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84,988,972.9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855,318,619.31元。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00,026,066.11元,营业成本548,221,710.59元,营业利润318,935,638.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449,588.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2,251,181.2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46,526.63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977,526.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449,588.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7,370,570.29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2,920,982.07元。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李绍斌先生、郑温雅女士、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

 因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金牛化工与关联方签署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合同法》、《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冀中能源”指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邢矿集团”指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华药集团”指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财务公司”指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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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125号,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社平,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201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492,609.20万元,净资产141,057.92万元,营业收入15,455.29万元,净利润10,293.8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届时公司将与财务公司及关联方签署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

 在关联交易定价上,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均有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格透明,结算时间和方式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为扭转公司PVC业务持续亏损的现状,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产40万吨PVC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5,889.967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截至2012年9月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99,999,997.68元,扣除发行费用10,608,899.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89,391,09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2012年9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 973,086,329.99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3,046,9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93,257,868.01元。此外: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3,917,382.15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16,977.4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497,158,272.76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0,276,512.53元。截至2015年5月1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63,362,842.52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3,046,9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02,981,355.48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314,326.48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07,295,681.96元。

 鉴于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止2015年5月14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7,295,681.9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4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1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6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3年7月1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募集资金到位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0760929866。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5月15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5月15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332,491.90元。

 经2015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5年5月15日,公司2015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90,276,512.53元,公司年产40万元PVC项目累计投1,063,362,842.52万元,项目进展如下:

 4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完成设备及管道安装、单机试车和装置中交;12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完成设备及管道安装、单机试车和装置中交;化学品罐区项目的罐区部分安装基本完成;乙烯、EDC长输管线部分完成了主要工程设计,正积极筹备施工。

 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的情况说明

 续建4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项目未能如期完工,主要原因系化学品罐区项目中乙烯、EDC长输管道部分严重滞后所致。长输管道滞后的原因:近年由于沧州渤海新区快速发展,需要对原有乙烯、EDC长输管道路径进行调整,故工期延后。

 (三)为扭转公司PVC业务持续亏损的现状,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产40万吨PVC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四)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五)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扭转公司PVC业务持续亏损的现状,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经终止实施上述年产40万吨PVC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资金余额407,295,681.9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6年1月2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110ZA0353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5年5月15日,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6年1月28日,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金牛化工”变更 为“*ST金化”。

 二、 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6 年 1月 28日,公司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110ZA0703号)。经审计,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0,026,066.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449,588.22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5,318,619.31元。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经于 2016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 2015 年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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