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 日收到公司董事连伟彬先生的通知,连伟彬先生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连伟彬
2、本次增持情况:连伟彬先生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成交均价19.536元/股。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连伟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本次增持后,连伟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刊登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是此项增持计划的一部分,后续将按照计划逐步完成增持,连伟彬先生承诺自股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