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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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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9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

 2016年1月13日,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发布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的拥有者或者控制者。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可能为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相结合。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行业类型为教育文化类,标的资产范围尚需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情况及与潜在交易对方的谈判情况来确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如下:

 (一)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沟通、协商,但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二)公司本次重组项目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

 (三)公司已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达成合作意向但尚未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其他中介机构尚在选聘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正与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论证,且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量大;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标的价款、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具体核心条款尚未完全确定。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1月2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投资”)提

 议,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限售期至2017年10月9日,短期内不存在减持

 情况。

 2016 年1月27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向公司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同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万盛投资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万盛投资提出的2015年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万盛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如下:

 1、2015年7月13日公司发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及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号)。高献国、高峰、高强、周三昌已于2015年9月28日、29日增持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高献国通过国君资管1241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4300股,均价为30.75元、

 高峰通过国君资管1242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5628股,均价为30.49元、

 高强通过国君资管1243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3900股,均价为30.81元、

 周三昌通过国君资管1244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3900股,均价为30.82元。

 2、2015年11月份,公司董事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高献国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150,856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5,956股;

 周三昌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804,565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353,165股;

 金译平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452,568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168股;

 高峰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201,14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73,869股;

 高强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100,57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12,970股;

 郑永祥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201,14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53,441股;

 宋丽娟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100,57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80,570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公司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减持事宜。

 4、上述董事及高管自完成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6个月后方可对已解禁股份进行减持,可减持日期为自2016年6月15日起,此后买卖本公司股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董监高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限售期至2017年10月9日,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周三昌、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均已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首发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份限售期届满的情形,具体如下:

 ■

 (三)本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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