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6-013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7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晋中龙跃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投资”)的通知,龙跃投资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8%。本次增持后,龙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5,040,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1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增持日期 | 增持数量
(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2016年1月27日 | 49,950 | 27.38 | 0.01198 |
合计 | 49,950 | —— | 0.01198 |
本次增持前,龙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99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本次增持后,龙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5,040,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11%;
二、增持目的和资金来源
龙跃投资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利益,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使用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充分体现控股股东社会责任。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龙跃投资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齐星铁塔股份的可能性。龙跃投资将根据证监发〔2015〕51号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业务规则, 若龙跃投资增持公司股份达到要约收购标准,则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否则可申请要约豁免。
3、龙跃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作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继续关注龙跃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