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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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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0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7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通知,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计划

 为切实履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政策精神,避免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非理性波动,三峡集团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6 个月内,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累计不超过50 亿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增持计划已在2015年11月7日公布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中披露。

 二、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三峡集团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三峡资本作为一致行动人,承担了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任务。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882,229,2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35%,三峡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三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9,470,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4%。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三峡集团和三峡资本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继续履行在重组预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三峡资本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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