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1月27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7日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直销中心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添益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400030 |
前端交易代码 | - |
后端交易代码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有关法律法规、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6年2月1日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6年2月1日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 |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000,000.00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000,000.00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
注:自2016年2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金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