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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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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0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0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何宁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10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5年7月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了公司迁址及变更公司名称等事项;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1月修订)》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问题,公司特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为年利息7.6%(利息支付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实际借款期限进行计算)。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为此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6年01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全文将于 2016年 0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说明。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部分行业数据进行了补充更新,并更新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将于2016年0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决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十五、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可行。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全文将于2016年0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全文将于 2016年0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江五洲、韩力伟(江五洲、韩立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江五洲先生、韩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江五洲先生、韩力伟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为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6年01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审议。

二十八、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议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定于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1月25日

附件

江五洲先生:1975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多次荣获鲁班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项目经理。1999 年至 2014 年 09 月,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09 月至今,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五洲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65 %股份(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0.60%股份)江五洲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989 %股份:除上述外,江五洲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力伟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曾任:2006 年 09 月至 2008 年 03 月,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2008 年 05 月至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力伟先生持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0.585%股份(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公司 30.60%股份),间接持有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179%的股份,除上述外,韩力伟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0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0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01月25日16:30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勇先生主持。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1月修订)>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江五洲、韩力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经认真审阅江五洲、韩力伟的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江五洲、韩力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江五洲、韩力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弘高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0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2月19日—2016年0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2月19日15:00至2016年0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六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02月16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13、《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6、《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计投票)

16.1、《选举江五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2、《选举韩力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6年02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02月17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6年02月17日(星期三)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0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4 投票简称:弘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指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1《关于修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2《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3《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00
4《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4.00
5《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5.00
6《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6.00
7《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7.00
8《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8.00
9《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9.00
10《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10.00
11《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11.00
12《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亿元人民币》12.00
13《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3.00
1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14.00
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15.00
16《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1《选举江五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6.01
16.2《选举韩力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6.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慧龙、高宇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联系传真:010-579632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1月26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亿元人民币》   
《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江五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韩力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三个选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0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创意”、“发行人”或“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监管要求,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6年6月底实施完毕;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4,536.6441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4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4、鉴于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尚未公布,2015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假设以2015年9月30日数据为准,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6、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3.80万元,假设公司2015年及2016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4年持平,仍为20,613.80万元(公司对2015年及2016年净利润的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及2016年的盈利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6年度/2016年末
非公开发行前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股)412,734,085558,100,52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2,400,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16年6月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8,617,956.14
当期净利润206,137,983.56
基本每股收益0.500.42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500.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66.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66%9.58%

基于上述测算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将有所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与日益扩张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若本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则短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从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

(一)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必须具备充裕的流动资金

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重资金的行业特点,即建筑装饰企业业务发展对固定资产的需求较小,但对流动资金的依赖度很高。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的共同特点是金额大、工期长、付款时间长,因此,建筑装饰企业若要完成多项施工工程,在项目投标、预付款保证、履约保证、工程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项目执行以及维修质保等多个环节均需投入大量流动资金,且资金从投标开始即投入,到质保期结束后才能全部收回,资金周转时间较长,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从而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领导企业,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一方面依赖于其核心竞争力,如高端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强大的设计团队和能力、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端到端的供应商整合等;另一方面也依赖于充裕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以建筑装饰行业主营业务为公共装饰的可比上市公司为例,2014年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情况分别如下:

可比公司流动资产占

总资产比重

货币资金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

应收账款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

弘高创意94.36%7.56%79.95%
金螳螂90.20%10.13%75.80%
亚厦股份85.17%16.86%71.88%
洪涛股份89.09%4.15%64.04%
广田股份91.27%22.33%64.67%
瑞和股份83.16%18.44%65.20%
宝鹰股份88.05%12.60%72.24%
平均值88.76%13.15%70.54%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建筑装饰企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值为88.76%,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平均值之和为83.69%。因此,建筑装饰企业运营更多的依赖流动资金投入。

建筑装饰行业常规结算方式为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具有项目周期长、按实际完工工程量比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流程较长等特点,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39%、34.83%和62.34%。公司业务规模正处于持续增长态势,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将有所提高。

(二)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持续加大流动资金需求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在“十二五”期间,健康快速发展,继续发挥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发展质量较好、发展后劲较大的特点,是行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未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加大,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将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投资额及新建建筑面积高速增长。新建的城市商业空间、公共空间及已有建筑空间的不断更新将持续形成建筑装饰行业的需求和发展动力。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增长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筑装饰行业正处于繁荣发展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具备较强资金实力的大型建筑装饰公司凭借其资金优势、品牌优势及管理优势逐渐占据高端市场。

公司定位于高端市场,致力于打造精品工程。公司承接的大型高档装饰工程业务范围涵盖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高端商业、豪华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多个领域。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始终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和201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7,481.48万元和311,044.28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9.95%、43.02%,快速扩张的经营规模使得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大幅增加。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需要大量现金投入作为日常营运资金,其中大项支出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人工费、管理费、现场临时设施支出、履约保证及研发设计支出等。为有效把握建筑装饰行业高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在原有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通过上市公司平台扩充公司资金实力。

此外,公司营运资金除来自于客户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的部分工程款外,还来自于公司自身投入的大量垫资。公司专注于大型高端公共建筑装饰细分市场,在建筑装饰工程未完工时,委托方按照完工工程量的60%-70%支付工程进度款,公司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过程垫资,部分总包项目的过程垫资比例可能会更高。同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预收款比例逐渐下降,而新开工项目数逐年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另外,从营运资金筹资来源来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依靠股东原始资金投入和自身滚动积累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2012年末-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平均约为71%。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半年末,公司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弘高创意76.62%73.40%69.14%70.73%
金螳螂63.84%66.25%68.53%68.44%
亚厦股份61.64%61.93%65.04%63.92%
洪涛股份52.12%46.20%50.16%40.34%
广田股份61.34%62.19%57.56%55.72%
瑞和股份51.53%49.50%49.98%47.40%
宝鹰股份58.29%55.86%62.46%31.30%
平均值60.77%59.33%60.41%53.98%

由上表对比可见,公司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高负债率对公司经营发展形成了潜在风险。装饰行业的平均净利润率一般不超过10%,盈利能力的提高一方面依靠扩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依靠降低成本费用率来实现,因此融资成本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率。而在行业平均净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建筑装饰企业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较高的财务费用来扩展业务,将会较大的影响公司的净利润率水平,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业务规模可以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进而使得公司更好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四)实施公司“以设计领衔、强化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发展战略的需要

结合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了“以设计领衔、强化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整体发展战略,即以设计为核心,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到设计能力提升和品牌塑造上,强化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产业链的延伸围绕设计和品牌渠道这两个端点展开。用品牌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施工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渠道所消耗的费用,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

在设计方面,公司致力于设计产业化运营,其核心是工业化扩张,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把设计环节进行纵深化细分、流水线切割、标准化规范和科学化管理,建立工厂化设计体系,即将一个项目的完整设计流程拆分成十几个专项节点,在每一技术专项领域内将最佳的设计成果作为标杆,形成该专项的标准化模板和技术规范,并在各专项领域中培养标准化的设计人才。公司业务工厂化模式解决了设计能力的标准化复制和设计人才的工厂化复制。公司下设9家设计院,拥有近300名设计师,同时公司牵头组织全国46家知名企业、学院、媒体发起成立北京建筑装饰设计创新产业联盟,筹建创意设计产业园,利用互联网思维为投资商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供中国大建设行业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

在品牌塑造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在品牌形象、高端市场、项目整体方案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城市综合体、高端酒店、高端公寓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主业做大做强。公司在项目开发上先求“质”再求“量”,积极开发“设计施工一体化、以设计带动施工”的高端优质客户,客户更为优质、项目毛利率更高。高端客户的肯定为公司带来了更多后续施工的机会,同时强大的专家顾问团、丰富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创新成果给予增长的原动力。

因此,作为高端装饰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面对建筑装饰行业“以设计带动施工”的未来趋势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必须在设计能力提升和品牌塑造等重要领域加大投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以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模式将为公司带来大量的后续施工项目,公司需加大投入以积极运作施工项目,保持业务高速增长,以保证在未来竞争中抢得先机。

(五)开拓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新业务、拓展公司发展新版图的需要

2010年8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通过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到2015年,建筑幕墙行业产值将达到4,000亿元,增长幅度约167%,年平均增长率约21.3%。

公司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采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驱动“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共同发展。公司成立了幕墙专项市场团队和专项配套幕墙设计的专业BIM建模设计团队,建立了完善的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大力开拓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业务,同步发展内、外部装饰业务的布局顺应了建筑装饰市场未来发展的潮流,将大大增强公司的综合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公司拥有的资质、设计部门人才优势、及积累的项目运作经验为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主业发展、提高股东回报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资金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流动资金补充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同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进而使得公司更好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主业发展,坚持“以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模式”,不断加大对设计能力和品牌塑造等重要领域的投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的发展,符合股东利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和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0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均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并积极配合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若本人所适用薪酬考核方法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5)若公司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且规定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行业数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部分行业数据进行了补充更新。

二、更新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补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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