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核实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近期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1月21日公开披露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问询,除了前述第3项事况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3项事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预计 201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400 万元至-23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至-0.18元,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1月20日披露的《二0一五年年度业绩预告》。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关于公司 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 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