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凤久先生有关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质押
王凤久先生将其持有的我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06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月19日,质押期限为两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的5,06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84,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3%。王凤久先生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我公司股票共计8,8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17.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
二、股权质押解除
王凤久先生于2015年5月7日将其持有的我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2,5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16年5月6日(详细见公司“2015-026”号公告)。王凤久于2016年1月21日提前解除该股份质押,本次业务已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84,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3%,本次质押解除后剩余被质押股份共计5,0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1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