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底,公司收购高升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并通过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完全退出了纺织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以IDC(互联网数据中心)、CDN(内容分发网络)、APM(应用性能管理)为主的互联网基础云服务。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类别变更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2015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具体如下:
一、 公司原行业分类、变更后的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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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变更行业分类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收购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蓝鼎控股备考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5]第【011065】号),假设收购高升科技于2014年1月1日完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收购高升科技前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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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高升科技运营的互联网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约26,630.44万元,占上市公司2014年度备考审计数据中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已超过50%,符合变更行业类别的条件。
三、公司正式启动新行业分类的日期
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自2016年1月25日起,公司所属行业将变更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