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二)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15:00至2016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9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合计44,915名。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3,498,204,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7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3,498,123,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75%。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80,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间接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8,142,53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62,1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8,142,53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62,11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舫、滕晓燕。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