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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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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6-00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年1月22日和1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2016年1月2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威华股份2016-009号临时公告)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490万股,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6.21%。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以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1)待本次募集资金增资标的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本公司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500万元至-15,000万元,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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