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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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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审查,由于工作疏忽,《公告》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更正后: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1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投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部件产业等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 2015 年 12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 2015 年12月 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7),于2016年1月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于2016年1月1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于2016年1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商谈,各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仍然继续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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