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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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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

 本基金经2015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7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2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 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5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圣雷莫分行、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柏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 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 1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0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4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5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爱建信托公司场内交易员,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经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黄桦先生辞任公司督察长。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自2015年12月31日正式离任,上述事项已于2016年1月5日进行了信息披露。)

 4、基金经理

 孙甜女士,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博士,6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上海烟草(年金计划)平衡配置组合投资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季季红、海通海蓝宝益、海通海蓝宝银、海通月月鑫、海通季季鑫、海通半年鑫、海通年年鑫投资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现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日起至今)、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9日起至今)、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7日起至今)、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2日起至今)、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日起至今)、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4日起至今)。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刘建平、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曹剑飞、刘明月、周玉雄、曲径、赵国英,风控部总监卞玺云组成。其中总经理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7年11月,民生银行获得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50强”奖项。

 2008年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6位,在公司治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0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本行共托管基金62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会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泰康薪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1429.29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管志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1、利率预期与目标剩余期限管理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跟踪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根据对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来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方法,综合分析收益率曲线、流动性、信用风险,评估个券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即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资金面的分析,匹配各期限的回购与债券品种的到期日,实现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6、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其他资产构成

 ■

 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欧滚钱宝货币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12日-2015年9月30日)

 ■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8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8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根据划款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刊登的《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描述。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住所、办公地址信息、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的基本信息;

 2、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的募集”部分

 1、增加了基金的募集信息。

 2、删除了涉及募集期的描述。

 六、“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1、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2、删除了涉及基金合同生效和募集失败的描述。

 七、“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增加了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

 八、“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九、“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整章的信息,包括“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十、“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

 十一、“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整章的信息,包括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1日生效,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简称:纯债A,基金代码:166017)、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份额(简称:纯债B,基金代码:150119)两级份额。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纯债B封闭运作。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上刊登了《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分级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一、分级运作期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纯债A、纯债B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分级运作期到期纯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纯债A最后一个开放日不开放申购,但纯债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纯债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纯债A将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6年1月29日为纯债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纯债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纯债 A份额或是选择不赎回纯债 A份额。投资者选择不赎回纯债A份额的,其持有的纯债A份额将于2016年2月1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分级运作期到期的份额转换规则

 1、基金份额转换日的确定

 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2016年2月1日确定为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转换日(T日)。

 2、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纯债A、纯债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纯债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纯债A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纯债A份额数×T日纯债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纯债B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纯债B份额数×T日纯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纯债A和纯债B的转换比例、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数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不超过30天内,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请上市交易,并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份额转换后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后的投资管理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如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则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不变,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纯债A份额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但在本次到期转换完成后,原纯债A份额持有人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由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纯债A份额转变为持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纯债A份额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并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或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纯债B份额,转换完成后,须将转换得到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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