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月21日,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李广元先生于2016年1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普通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3,000,000股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月19日。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李广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32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0,005,000股的62.60%。李广元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290,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25%,占公司总股本的55.8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 股份质押的目的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个人融资需求以及解除以前的股票质押,现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请关注后续公告。
2.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控股股东李广元先生具有偿还资金的能力。
3.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控股股东将采取的措施为追加保证金或质物。
4.若本次股份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可以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从而避免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