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保证金快线A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招商保证金快线B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期票据,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于2013年5月17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4季度,经济下行趋势未变,投资、消费和工业生产延续疲弱走势。4季度房地产销售增速继续保持高位,而地产投资增速依旧继续下行,对经济拉动效果有限。财政支出增速继续保持高位,货币政策延续宽松,政策重视供给侧改革,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国内商品价格表现低迷,12月中旬以后动力煤、螺纹钢和电解铝等工业原材料价格出现了小幅反弹,但整体未脱离历史低位。社会融资增速有所反弹,但居民短期贷款和企业经营性贷款增长依然乏力,银行方面进行信用扩张的意愿偏弱,实体经济部门融资需求未见改善。4季度通胀压力依旧不大,货币增速、经济热度以及其他商品价格的低迷都不支持CPI大幅反弹。

 2015年4季度,利率债收益率震荡下行,长端下行幅度比短端更大,曲线形态趋于平缓。4季度总体经济数据偏弱利好债市,央行10月份继续降准和降息,维持了较为宽松的货币环境,低风险高收益资产稀缺,信用风险事件频发,信用品种定价出现分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一贯的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宗旨的原则,在提供充足流动性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时机,提高组合收益弹性,为持有人创造了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第4季度招商保证金快线A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4%,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6210%;招商保证金快线B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7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4%,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6820%。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