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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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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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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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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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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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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于2014年11月13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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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从国内宏观经济数据来看,经济出现积极信号有弱企稳迹象,央行仍旧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市场流动性持续宽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报告期内上涨39.53%,从市场风格来看,报告期内为普涨行情,从行业来看,电子、房地产、计算机、通信、综合等行业板块涨幅居前,建筑材料、银行、国防军工、交通运输、钢铁等行业板块涨幅居后。

 关于本基金的运作,报告期内我们对市场走势保持中性的看法,股票仓位总体维持在94.5%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4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7.46%,基金净值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2.18%。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组合日常申购赎回导致仓位变动;二是前两个季度停牌的公司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启动了重估,这些公司在四季度复牌后随着市场情绪的恢复,打开跌停的价格高于重估价格;三是随着组合规模的变化,长期停牌的公司持仓权重与指数自然权重有较大偏离。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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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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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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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本基金被动复制指数成分股需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以及本基金托管行同意,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投资了招商证券。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01901)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5年12月7日,公司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公司在2015年8月25日有几名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有关问题。

 另外,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2015年9月16日公安机关公告立案调查,公司总经理程博明、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于新利、信息技术中心汪锦岭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2、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

 2015年9月12日公告,截止调查日,海通证券客户中,有120个使用HOMS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海通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为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对于三名重要涉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对于另外四名涉事人处以5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3、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2015年9月12日公告,截止调查日,华泰证券客户中有516个使用HOMS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 235, 275.00元,并处以54, 705, 825.00元罚款;并对两名涉事人处于10万元罚款。

 2015年4月24日公告,因华泰证券营业部为1名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与该客户签订《保证书》,承诺提供他人信用账户供其使用(未实际使用),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15年4月7日公告,华泰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4、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

 2015年1月16日公告,因招商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证监会给予通报批评。

 2015年5月29日公告,因招商证券发生一起重大信息安全事件,且未及时处理集中交易主、备系统数据复制同步软件的异常,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2015年5月25日,广发证券已知悉并关注HOMS系统等系统存在引发违规配资及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等问题,广发证券在未采集上述客户身份识别信息的情况下,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6、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

 2015年2月15日公告,因兴全基金、兴全睿众未对“兴全睿众特定策略6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特定策略25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股票复牌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保持足够警觉,也未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2015年2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2015]3号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兴全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一个月;暂停受理兴全睿众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7、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

 2015年5月22日公告,因长江证券在开展研究报告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未与部分研究报告转载机构签订协议,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部分研究报告的报送审核人员和对外发送渠道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能及时识别和防范业务风险。证监会决定对长江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应当在2015年5月29日前向提交书面报告。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8、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01901)

 2015年5月18日,方正证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以下问题: 一、年度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等报表存在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情形。 二、2014年9月至今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超过监管标准。 三、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及审批手续不完善。被北京证监局责令在2015年6月15日之前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15年9月12日公告, 公司在已知悉并关注HOMS系统等外接系统存在引发违规配资及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等问题的情况下,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为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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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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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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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以2015年11月9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

 本基金管理人以2015年12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9.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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