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7号),该批复的有效期至2016年6月。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于2015年8月1日、8月28日、9月26日、10月26日、11月24日、12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号、(2015)063号、(2015)068号、(2015)069号、(2015)077号、(2015)080号。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持续跟踪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截至2015年11月底,标的公司提供报表反馈共计完成净利润3748万元(未经审计且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目前标的公司正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汇总整理,待结果出来后,公司将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同时,双方正就下一步合作事项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可能存在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从而导致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无法继续推进,因此,此次资产交割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