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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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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渤海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渤海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包括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基金申购(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渤海银行定期定额申购(包括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申购(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22日起开展(法定基金交易日),结束时间以渤海银行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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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如下申购费率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台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定投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投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渤海银行公告为准,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上述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渤海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6、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网站: www.cbhb.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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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申购。此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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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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