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的资本市场波动巨大,上半年累计的巨大涨幅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殆尽,今年以来市场的大幅波动是每一个资本市场的参与者都需要认真反思的命题,我们认为高杠杆资金的广泛应用和上半年市场的巨大涨幅是造成市场波动巨大的主要原因,可以说这样的巨幅波动已经伤害了市场的元气和参与各方,恢复的过程和时间都会超出现在市场的预期,因此对于短期和中期的市场走势,我们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4季度市场经历了一轮强劲反弹的行情,创业板指数一马当先,领涨市场,很多创业板股票涨幅巨大,甚至创出历史新高。我们对市场的理解是,在经历了6-7月份的股灾,及之后两次弱势反弹夭折之后,市场杀跌的动能被大幅削弱,而政策及国家队资金入场后,对做多动能形成了有力支撑。多空格局的变化,使得市场开启了一轮较强的上涨行情。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行情的性质依然只是反弹而非反转。因为制约A股市场的诸多因素依然没有看到缓解改善的迹象。

 因此,我们在4季度的操作中,并没有大幅提高仓位,更多的是通过组合结构的调整去获取超额收益。在4季度,我们主要增持了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业、体育、传媒等行业的龙头公司,适度减持了部分医药、石油石化、新能源行业的个股。

 展望未来,在经历了4季度的大幅上涨后,我们对2016年1季度的行情趋于谨慎。人民币汇率的超预期贬值、海外市场的走弱以及美联储的持续加息都会成为潜在的利空因素影响A股市场的走势。在经历了2015年上半年的大牛市及4季度的强劲反弹后,2016年再创辉煌的概率相对较低。因此,降低收益率预期、在下跌中寻找投资机会可能是我们主要的工作目标。

 在2016年1季度,我们将继续保持中性偏低的仓位水平,同时在优化结构、选择新的投资标的时,更加看重安全边际,在防守中再去寻找进攻的机会。如何控制回撤和市场下跌的风险,可能是衡量我们2016年业绩表现的重要标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33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8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5年10月12日起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