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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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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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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11月4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11月2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同业活期存款利率*10%”更名为“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同业活期存款利率*10%”。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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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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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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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5-15%;投资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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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四季度宏观经济数据维持弱势,CPI继续维持在2以内,PPI继续负增长,与CPI的裂口没有明显收缩趋势。制造业投资小幅回升,房地产投资依然处于个位数负增长状态。进出口数据逐步出现缓和,消费增速平稳。货币方面,央行再次降息降准,通过多种货币工具搭建利率走廊,维护实际宽松的货币供给状况,标志监管模式由数量方式向价格方式成功的切换。财政方面继续推动地方债置换,定向资金投放维护经济稳定。海外方面,美经济复苏状况较为稳定,欧洲和中东地缘政治动荡成为本阶段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也对大宗商品价格带来较大冲击;美联储12月首次加息宣告美国加息周期正式启动。资本市场处于股灾后的恢复阶段,市场信心逐步建立,呈现稳步复苏状况。

 本基金认为,经济方面难言企稳,货币政策保持总体宽松基调;政府推动改革和创新的力度依然持续加强。在股市处于灾后恢复阶段,杠杆去化较为充分的情况下,相对积极的应对策略是较好选择。基于以上认识,本基金选择较为积极的投资策略,在本季度的反弹中取得相对优势。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十三五将是中国改革措施落地的密集期,也是中国经济新常态逐步形成的关键阶段,我们对中国经济成功转型依然充满信心。2016年一季度经济大概率维持基本稳定,但传统经济指标依然难以呈现有力回升态势,CPI在短暂回升后依然可能回落,PPI受制美元和国内去产能问题依然受到压制;央行通过利率通道提升调控的有效性,降息降准依然有空间。最大的变量来自去产能加速,虽然中长期利好中国经济,但不同的处理方式将对财政和经济形成不同程度的压力,导致在财政收支、社会稳定、债务违约等方面可能出现风险。

 我们相信,中国的改革大潮不可阻挡,在中期低利率背景下,支撑资本市场走强的基本因素并未发生根本性逆转。美元进入加息周期、中国去产能进入攻坚阶段将是一段时期内的风险因素。本基金将优选适合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具有优秀管理团队的成长型公司作为核心持仓,保持仓位的灵活性,以应对市场高波动率的常态,以期取得较好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62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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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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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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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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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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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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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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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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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5年10月12日起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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