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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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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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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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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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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6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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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三)的规定,即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期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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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步入较为稳定但缓慢的复苏通道,美国仍是表现相对较好的经济体。从领先指标来看,四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缓慢回落至48.6水平,就业市场持续改善,失业率降至5.0%水平。四季度欧元区经济保持弱势复苏态势,制造业PMI指数稳步在53.1,CPI同比增速小幅回升至0.2%左右。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的经济体,美联储2015年末重启加息之后,美元指数处于95-100左右的区间窄幅波动。

 国内经济方面,在前期政策刺激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行的内外因素影响下,经济领先指标有所震荡企稳,但下行压力并未消除。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PMI缓慢下行至49.7的荣枯线以下,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1-11月累计增长6.1%,创下2009年以来新低水平。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以下滑为主:消费增速小幅回升至10.67%,但出口增速继续下滑至-7.1%左右,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面下行至10.2%的低位水平。通胀方面,CPI通缩预期有所修正,小幅上行于1.5%左右的水平,PPI环比跌幅有所加大,同比跌幅继续扩大至-5.9%左右。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有望在美国经济的拉动下维持缓慢复苏的态势,但美联储货币政策从紧的节奏稳步加速,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压力可能进一步抬升,新兴市场金融体系稳定性面临考验。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经济增速下滑压力仍未消退,但财政政策、信贷投放、房地产政策放松有望继续,加之货币政策稳健配置,或将对未来一个季度经济企稳形成一定支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会议强调,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政策支柱。宏观政策要稳,就是要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预计2016年一季度财政政策力度将有所增大,货币政策继续稳健操作,宏观调控更加注重引导经济增速平稳放缓,产业结构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公开市场方面,在近期经济下行压力未减的情况下,预计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偏松基调,公开市场方面也更加注重维持流动性环境平稳。社会融资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及规范表外融资的政策思路延续,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及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匹配度下降,预计表外融资自发扩张的动力依然有限,而表内信贷投放或将在政策鼓励下继续扩张,社会融资总量大概率上仍将维持较为平稳的适度增长。

 2、行情回顾

 在经历了二季度的大跌后,市场从9月开始有了较高涨幅,不少个股更是创出新高。反弹依次从以TMT为代表的成长股到以地产、餐饮等为代表的消费类,且各类概念穿插其间,如并购重组、高送转、锂电池、虚拟现实、险资举牌等,四季度上证指数上涨15.93%,上证国企指数上涨11.44%,沪深300权指数上涨16.49%。分行业来看,蓝筹与小盘股皆取得不错的涨幅,电子、房地产、计算机分别上涨41.01%、39.77%、39.31%,涨幅较小的三个行业是钢铁、交运、军工,分别上涨为5.46%、5.83%、10.62%。

 3. 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为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指数,在因指数权重调整或基金申赎发生变动时,根据市场的流动性情况采用量化模型优化交易以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073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073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一季度,从基本面看,11月和12月份的一些经济指标回升,经济有企稳迹象,但PMI指数还在荣枯线以下,经济的困境并未结束。从资金面来看,资产荒在可预见的时间里仍然会持续,具有目标收益率要求的金融机构将继续加配权益类资产,流动性充足的企业部门也会继续增加股票投资,住户部门的资产在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时代背景下也会向权益类资产迁移。政策面看,2016年的重中之重应该在供给侧改革,供需错位已然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最大障碍,过去侧重总需求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的可用空间已经显著收窄。从长期看,经济增长取决于长期潜在增长率也就是资本、劳动力和技术进步,必须通过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来提高潜在增长率,也就是改善供给侧。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信用风险,IPO 或者注册制,地缘政治,汇率风险等等,任何一个风险点的预期放大都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当前整体估值相对偏低、股息率较高的蓝筹股在大类资产配置中仍具一定吸引力。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契约规定,采用完全复制投资策略,被动跟踪指数,保持跟踪误差在较小范围内。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自2015年7月17日起已持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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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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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股票投资合计与报告期末资产组合情况中期末股票公允价值存在差异是因为本表不考虑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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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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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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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1月16日,证监会通报了去年四季度对45家券商进行的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的结果,宣布中信证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表示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2015年1月16日,证监会通报了去年四季度对45家券商进行的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的结果,宣布海通证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持有中信证券股票、海通证券股票,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发行人进一步了解分析后,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处分不会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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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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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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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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