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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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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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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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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鑫新收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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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元鑫新收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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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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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15日,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将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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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综合考虑固定收益与权益资产的配置机会,相机抉择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同时通过打新来增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鑫新收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鑫元鑫新收益C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基本面方面,12月制造业PMI数据虽然环比小幅回升,但继续低于50的荣枯线水平,显示经济仍未有明显触底迹象。国家统计局月初公布了2015年12月及2015年全年的CPI和PPI数据,其中,2015年12月份CPI同比上涨1.6%,环比小幅上涨0.5%,2015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相比上年上涨1.4%。分细项看, 12月份食品价格受全国部分地区降温和雨雪天气影响,蔬菜鲜果价格环比涨幅较大,分别为13.7%和2.3%,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 PPI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5.9%,全年同比下降5.2%,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石油及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采选、石油加工等领域环比降幅扩大。通胀压力依然不是当前市场的主要矛盾。

 金融市场方面,2015年底,人民币加入SDR,美联储12月份如期加息,当前市场对美元持续加息持有较强的预期,人民币汇率在短期内将继续承受贬值压力。市场对由于货币贬值带来的国内流动性影响有所警惕,开年以来股票市场调整明显。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央行维护货币利率稳定的初衷不变,未来不排除央行通过定向调控、降准甚至降息(如短端利率)的方式来维护货币市场稳定,以稳定市场预期,并为经济复苏提供稳定的货币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债市或将继续受益于货币利率稳定,但也需要考虑后期由于财政赤字提升、债券供给量上升、汇率及股市波动的影响。权益市场则需要关注注册制推出、风险偏好回升以及估值溢价消除后的投资机会。

 整体而言,我们认为需求不足导致的通缩升温是2016年的首要风险。但考虑到大宗商品急剧下跌的阶段进入筑底阶段,预期2016年通缩状况会有所缓和,综合考虑物价、PMI、外汇占款、通缩压力等因素,预计货币政策会持续中性偏松。此外,随着经济的下行,2016年信用风险可能会加速暴露,债券投资严格把控信用风险将会成为重中之重,权益投资则关注“跌出来的机会”。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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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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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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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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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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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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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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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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