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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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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股票(股票简称:日海通讯,证券代码:002313)于2015年8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1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于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32、2015-033、2015-034)。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6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042、2015-044)。201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2015-053、2015-054、2015-055、2015-057)。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继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6年2月10日复牌。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继续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2015年12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61、2015-062、2015-064、2015-065、2015-066)。2015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2015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

 201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会下发了《关于对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5号),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反馈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披露的《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回复》,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1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下发了《关于对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所反馈的相关意见对预案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预案的修订情况逐一进行如下说明: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预案》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1、新增“《重组预案》/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十、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日海通讯充电桩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对本次交易日海通讯充电桩募投项目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2、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七、交易标的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补充披露了建通测绘本次交易价格与建通测绘最近三年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3、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八、标的公司评估情况说明”补充披露了本次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分析及本次交易中商誉的确认情况;

 4、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一 行业概括”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股东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分析;

 5、新增“《重组预案》/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6、在“《重组预案》/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的影响;

 7、在“《重组预案》/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补充披露公司与畅元公司交涉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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