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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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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1日证监许可[2015]883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5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先生:董事长,硕士。现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曾任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电事业部总经理、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班牙 MQM 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涛女士:董事,大学本科。现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吕随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兼任深圳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国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国际融资部主任。

 秦毅先生:监事,博士。现任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温永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研究总监,博士。曾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募)

 主任: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明德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硕士。曾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研究员。

 郭堃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曹进前先生,交易部中央交易员,硕士。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助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列席人员: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6,406,257,100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9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资产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服电话:9552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刘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3574627

 (4)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维功

 电话:010-59053566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王庆

 网址:fund.sinosig.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1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 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1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18510450202

 联系人:张婷婷

 网址:www.jim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服电话:95579

 (1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徐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传真:010-85127917

 电话:010-85127999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mszq.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间的灵活配置和建立在基本面研究基础上的行业及证券优选的组合策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准予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等)、银行存款(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周期及调控政策规律,结合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运行趋势、风险收益率对比、估值情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主动进行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

 (1)判断市场周期变化

 A、在经济稳定增长阶段,股票对经济的弹性更大,其相对债券和现金具备明显超额收益;

 B、在经济过热阶段,通胀上升增加了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可能出台的加息政策降低了债券的吸引力,股票的配置价值相对较强,而商品则将明显走牛;

 C、在经济滞胀阶段,现金收益率提高,持有现金最明智,经济下行对企业盈利的冲击将对股票构成负面影响,债券相对股票的收益率提高;

 D、在经济减速增长阶段,通胀压力下降,货币政策趋松,债券表现最突出,随着经济即将见底的预期逐步形成,股票的吸引力逐步增强。

 (2)分析风险收益率对比情况。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3)分析市场估值。分析大类资产的当期估值水平,以及大类资产当期估值水平与历史平均估值水平的比较等,判断大类资产价格相对低估、相对合理、或相对高估的状况。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投资。

 (1)行业投资策略

 在具体行业选择上,本基金将从行业周期、行业成长、行业估值等三个维度考虑,定期对行业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或调整行业投资比例。

 A、行业周期分析

 a)行业生命周期及行业目前所处的阶段;

 b) 国民经济发展对行业成长周期的支持程度;

 c) 出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可能性及对行业周期的影响。

 B、行业成长分析

 a)行业需求增长率及预计持续时间;

 b)行业需求刚性程度。

 C、行业估值分析

 本基金根据各行业的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结合对行业成长性的判断,参考历史估值水平,确定该行业合理的估值,得出行业股价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

 本基金定期对大类行业的前景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首先确定大类行业的投资比例,之后根据对细分行业或产品的前景评价,确定大类行业内部的细分行业投资比例。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优势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A、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处于垄断地位或者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如具有垄断的资源优势、领先的技术优势、稳定的经营模式、良好的销售网络、著名的市场品牌等。

 B、公司具有持续的成长潜力。主要考察公司过去两、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衡量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质量的量化指标外,更注重对公司未来三到五年成长潜力的挖掘,从公司的商业盈利模式的角度深入分析其获得业绩增长的内在驱动因素,并分析这些业绩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C、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素质及其经营决策能力、投资效率等方面,判断公司是否具备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能力。

 D、公司具有PEG估值优势。

 本基金将对个股的综合性比较优势进行持续评估,以准确把握优势个股的变化趋势,定期重新评估优势股票,并据此对投资组合当中的个股进行及时调整。

 (3)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A、研究团队通过对相关行业和个股基本面研究建立股票池。

 B、基金经理确定拟买入股票名单:基金经理在股票池的基础上,通过对市场状况、基本面情况和时机的分析,从股票池中精选拟买入股票名单。

 C、基金经理在确定的个股权重范围内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基金经理在拟买入股票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对投资限制条件及对投资股票流通市值规模占比的考虑,确定个股权重。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取适当的久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以及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信用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重点配置高等级债券。

 个券选择方面,本基金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方面,通过对财务报表分析,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主要通过实地调研或电话会议的形式评估企业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本基金主要利用打分机制来评判该企业的风险状况,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

 (3)时机策略

 A、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C、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转换债券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降低风险,增厚收益。

 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该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本基金在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尽量挖掘出具有较好投资价值可转换债券。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本着谨慎原则,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风险与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七)投资程序与交易机制

 1、研究策划

 研究部在自身研究及外部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策略报告和研究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股和个券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股和个券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监察稽核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八)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

 4、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5、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6、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业务;

 8、中国证监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9、基金管理人承诺的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九)业绩评价基准及选择理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1、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2、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2年12月31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内,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提前支取了部分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存款。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泓德泓富混合A

 ■

 泓德泓富混合C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集中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7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中“(八)认购费用”以及“(十)认购份额的计算”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六)申购费与赎回费”与“(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名单进行了更新。

 4、对“基金的募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对“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包括基金开放、定投、转换等。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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