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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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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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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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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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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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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1日。

 ②根据《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本基金投资所定义的优势行业主题类股票占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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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层面,以工业增加值、PMI为代表的核心经济数据持续下滑,经济全年呈现持续下滑的趋势。货币层面,央行采取各种新手段对冲经济的变化,对冲经济的作用多次发挥效果。资金流向方面,有三方面资金进出市场:1、央行对实体经济对冲,导致的资金预期;2、场外资金流向市场;3、资金外流。从总量角度讲,四季度整体是存量资金行情。市场层面,4季度市场取得比较好的反弹,以TMT、环保、体育等方向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修复反弹,蓝筹为代表的价值板块出现也在保险增持的背景下获取良好收益。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上有所调整,进一步加大了对“真成长”的配置,对高成长、估值合理、符合转型方向的“真成长”进行了倾斜配置,配置方向主要集中在环保、传媒、医药、传媒等方向,为四季度取得收益奠定基础。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7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010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7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9.92%,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22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长期投资周期看,经济进入繁荣周期的条件并不具备,短期经济数据存在企稳可能。从中短期看,政策对冲的动作比较频繁,政府预期管理的想法比较明显,表现在出台各种政策对冲经济变化。从货币层面看,要重点关注汇率的变化,进一步关注资金的进出。从转型来看,国家为转型做的准备工作陆续推出:战兴板、注册制、SDR等。因此,我们认为,长期角度看,资本市场将成为国内的主要资金配置市场,权益配置的权重将明显提升,所以我们坚定地看好资产的权益转移。

 从市场配置的方向,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对真实成长公司更为认同。展望16年一季度,我们认为市场经过几次波动的洗礼,机会更倾向于业绩能经受检验的公司,蓝筹与成长均会存在机会,我们会更均衡的配置,获取投资机会。

 成长股配置方面,经济转型是个漫长的过程,重点投资转型的方向是很重要一个投资思考。TMT、医药、环保、传媒、国企改革、军工这六个方向成为未来很长时间转型的选择。这些将是我们未来的投资重点。这些配置方向可能存在估值过高与业绩证实的问题,但发展方向会持续向上。蓝筹配置方向,重点配置蓝筹与国企改革路线。

 围绕这些方向,本基金将精选最具代表性的个股,进行重点配置并长期持有,同时根据市场的阶段特征,将主动参与一些市场主题的机会,以期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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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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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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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2月26日,白云山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指出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存在超期未履行对“王老吉”系列商标注入公司的公开承诺,以及公司存在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的问题。公司已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药集团修改承诺事项,目前承诺尚处于履约期内。

 2015年6月23日,北大荒公告称,近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18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北大荒股份2011年亚麻销售虚增利润1,600.58万元以及水稻销售虚增利润3,524万元,导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对于北大荒鑫亚2011年亚麻销售虚增利润事项,白石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总经理、赵幸福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副总经理、宋炳祥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财务总监、刘艳明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运营总监,直接策划、组织、参与、实施了北大荒鑫亚亚麻销售虚增利润行为,认定其为北大荒股份该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道明作为时任北大荒股份董事长,签字确认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丁晓枫作为时任北大荒股份董事、总经理,于2011年底要求北大荒鑫亚必须完成1.3亿元的利润指标,并签字确认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杨忠诚作为时任北大荒股份副总经理,分管北大荒鑫亚,兼任北大荒鑫亚董事长;认定其为北大荒股份该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北大荒鑫亚通过水稻交易虚增2011年利润事项,王道明作为时任北大荒股份董事长,直接授意了北大荒鑫亚水稻销售虚增利润行为,并签字确认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杨忠诚作为时任北大荒股份分管北大荒鑫亚的副总经理、北大荒鑫亚董事长,知悉北大荒鑫亚水稻销售虚增利润行为;认定其为北大荒股份该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白石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总经理,赵幸福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副总经理,刘艳明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运营总监,赵亚光作为时任北大荒鑫亚扶余项目部高级主管,直接策划、组织、参与、实施了北大荒鑫亚该项财务舞弊行为,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刘长友、丁晓枫、王贵、陶喜军、于金友、宋颀年、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作为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的签字董事,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其曾对北大荒股份上述涉案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监督,认定其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对北大荒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杨忠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3. 对白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4.对赵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 对丁晓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6.对刘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7.对宋丙祥、赵亚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8.对刘长友、王贵、陶喜军、于金友、宋颀年、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分别给予警告。 此外,鉴于杨忠诚、白石、赵幸福参与北大荒股份违法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拟对杨忠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白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赵幸福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王道明已经病逝,不再给予处罚。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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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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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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