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伟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选举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2015年9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97274Y
名称: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注册资本:399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五金零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