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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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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从2015年11月27日期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45%”变更为“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指数×4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9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3日;

 (2)本基金至2015年11月26日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45%;从2015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指数×45%”;

 (3)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80%;债券为15%-65%;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08年9月3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止,在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报告期内,本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进行分析,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报告期,根据制度的规定,对交易进行了监控,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增持了文化体育娱乐业和TMT等行业,减持了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交通运输和采矿业等。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26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80%。

 2015年11月27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3%。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传统行业产能过剩,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但是总量占比仍较小,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由于经济下行压力,预计整体仍将维持宽松货币政策,但是由于美国进入加息周期,中美利差缩小,人民币有贬值压力,宽松货币政策将受到一定限制。

 经济下行、美国加息、注册制的推出都将对市场形成一定压制,居民资产配置需求、相对宽松的流动性和国家发展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将对股市进行托底,预计股市将维持宽幅震荡。对股票投资的择时要求更高,我们认为投资机会只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供给侧改革带来的传统行业投资机会。2,高端装备制造业,如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3,现代服务业,如文化体育娱乐业等。

 4.7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该基金曾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该基金连续一百三十六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四创电子(代码:600990)的处罚说明

 经查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股票停复牌办理和相关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秘书刘永跃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2015年9月1日,公司以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股票停牌,并于9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9月15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提交股票延期复牌申请称,停牌筹划事项已明确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拟以聘请专业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论证和制定为由申请股票继续停牌。9月16日,本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要求公司充分论证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及时披露已确定的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尽快安排股票复牌交易,并分阶段披露进展。2015年9月17日,公司自行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渠道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称,公司在认真研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正会同相关各方对政策的影响和相关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公司股票自9月17日起继续停牌。9月24日和10月1日,公司又以同样方式刊登了类似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10月12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并同步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已初步确定参与对象的进展情况。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此次披露违规事件发生在我们买入股票之后,而且之后股票一直处于停牌当中。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2、关于中科金财(代码:002657)的处罚说明

 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马信琪和孙国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负面影响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3、关于湘潭电化(代码:002125 )的处罚说明

 2015年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103号)。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发行人于2014年8月11日按持股比例82.98%为其提供担保,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4年12月11日和2014年12月29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了该事项,违反了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的规定。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4、关于大通燃气(代码:000593)的情况说明

 2015-10-30证监会对吕美庆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吕美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3年1月至3月,吕美庆以自有资金及向他人融入资金,操控“邱某华”等16个自然人账户(以下简称涉案账户组),采取连续集中交易及在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等方式买卖“西安饮食”、“龙星化工”、“大通燃气”等3支股票,累计获利12,748,951.23元。2013年1月29日至2月8日,涉案账户组买入“大通燃气”44,546,131股,卖出44,546,131股。2013年1月29日至2月8日共9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均有交易“大通燃气”。涉案账户组交易比重超过20%的有7天,交易比重平均为26.72%,2013年1月31日涉案账户组交易比重达到45.85%。2013年1月29日至2月8日的9个交易日中,有7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大通燃气”,总量达到11,942,080股。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大通燃气”的比重平均为8.16%,2013年1月31日达到21.86%。自2013年1月29日,涉案账户组开始持有“大通燃气”,2013年1月31日涉案账户组持有“大通燃气”流通股的比例上升至6.52%;2013年1月29日至2月8日间有2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持有“大通燃气”流通股的比例超过5%。

 2013年1月29日至2月8日连续交易“大通燃气”、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大通燃气”,致使“大通燃气”股价从2013年1月29日的6.40元(收盘价)上升至2月5日的7.12元(收盘价),涨幅11.25%,同期深成指累计上涨2.49%,偏离8.76个百分点,同期行业(供水供气)板块累计上涨2.29%,偏离8.96个百分点。2013年2月6日至2月7日,账户组以卖出为主并伴有自买自卖交易,在该阶段,该股股价从6.97元(收盘价)跌至6.80元(收盘价),跌幅为2.44%。2013年2月8日,账户组卖出剩余的991,770股。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负面影响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未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未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5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201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2号];

 3、201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2号];

 4、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5、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6、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7、201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8、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原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净值公告;

 9、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vpfun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指数熔断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室

 9.3 查阅方式

 http://www.jyvpfund.com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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