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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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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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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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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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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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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5日。

 ②根据《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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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华商新量化2015年第四季度整体收益为34.92%,同时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65%,上证指数涨幅为15.93%,沪深300指数涨幅为16.48%,整个四季度来讲,市场趋于平稳,指数波动较三季度减小,市场参与度逐步提高。量化模型结果显示,整个四季度中长期风险值一直不高,但短期风险始终在高位,因此本基金操作上一直将仓位控制在70%-80%之间。从行业上来说,本基金加大了医药、军工、传媒、TMT等行业的配置,加强基金配置属性,同时降低个股权重,分散个股集中度。整个四季度,市场基本处于震荡行情,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好于同期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依然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在降低净值回撤的前提下获得稳健的净值上涨为目标的投资理念。基金主要采取的操作策略为通过量化模型精选行业进行轮动,并配合个股的轮动获取超额收益。报告期内主要布局于医药、军工、传媒、TMT、电气设备等板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4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847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92%。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0.65%,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4.27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会继续降低,这种减速状态还会维持几年,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变,宏观经济依然承压。房地产投资减速,需要基建投资进行对冲,而后者面临财政赤字红线、地方债如何处理、地方政府如何考核的约束;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经济增速进入换档期,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可持续,而新的经济增长点依然在培育之中;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2015年上半年采取了稳健适度偏松的政策,年内多次降息降准,2016年货币政策保持适度宽松的条件依然存在,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从全球角度来看,美国经济恢复强劲,欧日的货币宽松政策也推动美元指数居高不下,人民币依然存在贬值压力以及资金外流风险。

 证券市场来看,一方面市场经历了2015年三季度的股灾和四季度的调整后,很多个股已重新具备投资价值,另一方面,随着年报的到来,很多股票的估值和价格将趋于合理,因此精选个股和行业则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基金对市场的整体看法较为稳健,指数大概率维持震荡,单边上涨的概率不高,但板块性和结构性机会依然存在。鉴于此类市场判断,本基金在下半年将继续采用板块轮动的投资策略,配置以基本面反转,估值相对较低,主题特征明显,政策驱动力较强的板块为主,如医药、传媒、军工、TMT、国企改革等。同时,作为量化基金,在个股方面将流动性作为重要的考察指标,重点配置于流动性较好的个股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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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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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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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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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量化风险模型统计分析,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影响不大,符合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4月23日,吉林森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为1,060.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74%。公司迟至2015年3月4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未按规定于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另经核实,公司2014年度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为5,919.99万元,其中2,889.0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达到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导致公司2014年度扭亏为盈,对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但公司迟至2015年4月11日才披露前述获得政府补助事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军、财务总监薛义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业绩预告不及时和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军及财务总监薛义予以通报批评。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主要内容如下:2013年3月,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惠利二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设立2亿元的资金信托。2013年4月西藏信托与你公司关联方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置业”)签订惠利二号信托贷款合同,提供两亿元资金给新希望置业使用,1年期限届满后于2014年4月回款至新希望投资。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6届董事会第4次、5次会议,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对包括上述投资在内的总额为16亿的投资理财进行补充授权。 上述决策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未有效发挥决策与监督作用。且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为保本型产品,但根据银监会《关于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上述惠利二号产品不应视为保本型产品。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长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查找问题,深入地分析了公司子公司在执行业务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学习和总结。1、根据整改计划,公司要求各职能部门和投资公司及时地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期货管理制度》、《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及《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办法》的学习。2、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要求相关人员树立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3、3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召集公司审计、内控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现场沟通和交流,就外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公司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要求各中介机构要加强对公司进行合规运行提供更好地帮助和支持,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作了专题汇报。二、完善修订公司现有内控制度。完善修订公司现有内控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公司决定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中关于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章节的授权审批制度,从制度上阻塞漏洞,防范于未然。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函》后,庚即责令投资公司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按照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要求,对投资公司进行了专项内部通报批评,给予投资公司经营班子一次性的经济处罚5万元,并要求将其款项直接上交到公司财务部。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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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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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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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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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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