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3%)的股东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955,6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收到股东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出具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西部信托持有公司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2、减持原因:业务发展需求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7,955,696股,占西部证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5、减持方式:本次减持将全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20元/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西部信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事项
1、西部信托在西部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5年5月3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西部信托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遵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西部信托出具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